帮熟人装修便宜了20万工程款,熟人时反也完成了装修期间口头要求修改和增加的装修只做账算项目,最后业主却一分没给。约定南通崇川法院特邀调解员唐仁君五次组织业主与施工方调解,结算成功化解了一起拉扯近两年的目成“约定不明、无图纸、仇笔无手续、糊涂无结算”装饰装修疑难纠纷。熟人时反业主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装修只做账算近日向法院和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赠送锦旗以表谢意。约定
2021年11月,结算王某、目成于某欲将其租赁的仇笔房屋改建为饭店,遂将改建及装修工程交由熟人丁某施工,糊涂双方签订了简略的熟人时反装修合同,并约定价款为166万元(丁某报价186万元,协商后为166万元)。
施工过程中,丁某相信王某“不会少你钱的”口头承诺,在未办理书面变更和签证手续的情况下,根据王某的口头指示将合同范围内的亭台改建及装修变更为钢结构施工,且在合同范围外增加了部分项目。之后,王某、于某因不满施工进度,在未办理交接和结算手续时要求丁某撤场,双方遂发生纠纷。
2022年10月,丁某诉至崇川法院,要求王某、于某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收到诉状后,该院随即启动“三联三调”机制,将该案分流至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交由特邀调解员唐仁君负责调处。
唐仁君在第一时间阅卷和组织调解后,经认真梳理,发现该装修施工无图纸、增项无签证单、设计变更无手续、合同约定不明、增项价款应否下浮等多个难点和争议点。为确定工程造价,唐仁君当即启动诉外鉴定程序,由双方抓阄选定鉴定机构。调解期间,因丁某自身原因,鉴定、调解被迫中止。
2024年2月,丁某再次至法学会请求调解。随后,唐仁君恢复了诉外鉴定程序,并在鉴定报告的基础上,运用现场勘验还原图纸、鉴定人员到场说明、与法院会商调解思路、援引典型案例等多种灵活方法,经过耐心释法析理后成功确定了工程量、计价标准。最终,双方就装修款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得知双方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唐仁君当即与崇川法院建房庭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调解内容经审查无误后双方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该案的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各方的权益,还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类案的诉前调处打开了新思路,提供了新方法。下一步,崇川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合作,充分发挥“三联三调”联合解纷机制作用,努力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请熟人装修的情况十分普遍,双方常因口头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纠纷,彼此也从熟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因此,在装修过程中,当事人切勿碍于面子或轻信对方口头承诺,尽量在事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别要注意装修工程的价款、工期、质量、施工范围、款项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当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增减项时,一定要落实到纸面,保管好证据,以作为双方结算和支付款项的依据,避免发生争议和事后维权难。
通讯员 邓述勇
校对 盛媛媛